转发《关于申报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 规划项目2022-2023年度课题的通知》 辽职学会字〔2023〕3号

发布时间:2023-05-10浏览次数:97

各会员单位:

为推动全省职业教育科研工作,充分发挥学会科学研究的引领作用,根据《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辽职学会〔201618号),决定启动“辽宁省职业技术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22-2023年度课题”申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本年度不设置课题指南,课题申报者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,聚焦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,针对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、难点、热点问题,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。鼓励和支持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对策性实证研究。

二、课题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,须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。

三、每名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,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(不含2个)以上课题。

四、已承担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尚未结题者,本次不能申报。已经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课题,不得以同一内容或题目重复申报。

五、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应在2年内完成,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。学会在课题立项满1年后受理结题申请,对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。

六、本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,如有其他成果,可作为课题附件。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在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时,须标明:课题类别+课题名称+课题批准号。

七、各会员单位组织初评,择优向省职教学会推荐申报立项,高职院校限报20项,中职学院限报10项。

八、课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初审,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,统一报送至学会秘书处。本次课题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53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报送纸质材料包括:《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申报表》一式2份(实名、匿名各一份)、《申报汇总表》1份。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。

九、纸质材料报送地址: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(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-31008室,联系人:张晓昀李璐,电话024-86895331)。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:86895478@163.com,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名称。

【2023】3号关于申报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22-2023年度课题的通知及附件.rar


辽宁省职业教育技术学会

2023426

 

 

我院具体要求:

1.各单位统一上报通知中规定相关材料;

2.请于2023522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(南教111室),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:35965174@qq.com,逾期不予受理。

联系人:姜俊颖 电话:0411-85622783


2023510